主辦:山西省臨汾市隰縣人民政府 ? 版權所有 20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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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、省、市關于穩就業保就業的決策部署,切實做好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工作,根據《山西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》(晉人社發〔2019〕59號)、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的通知》晉人社廳函〔2021〕305號”和市人社局《關于下達2025年縣級開發公益性崗位招用計劃的通知》(臨人社函〔2025〕81號)的要求,結合縣直相關部門(單位)目前使用公益性崗位情況,堅持公益性崗位“托底線、救急難、臨時性”屬性,面向各類就業困難人員開發公益性崗位91個。經報請縣政府同意,現將開發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用對象
具有隰縣戶籍,法定勞動年齡內,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登記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。
二、崗位設置及崗位招用人員條件
崗位一:辦公室輔助崗60名
招用條件: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:具有全日制???/span>(高職)及以上學歷,畢業1年后未就業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、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、農村脫貧家庭(含防返貧監測對象)的、殘疾人;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(即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)。
崗位二:后勤服務類崗位31名
招用條件:(一)大齡失業人員:女性年滿40周歲、男性年滿50周歲,國有、集體企業失業人員或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繳納失業保險滿6個月的;
(二)低保人員: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;
(三)殘疾失業人員:持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》或者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》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;
(四)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:在法定勞動年齡內,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家庭成員均處于登記失業狀態。每個零就業家庭只限1人申請認定;
(五)被征地農民:因政府統一征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導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;
(六)就業困難的退役軍人:退出現役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;
(七)長期失業人員:最近一次辦理失業登記后連續失業2年以上;
公益性崗位在崗人員(合同未到期人員)、享受過公益性崗位政策(除大齡殘疾就業困難人員、零就業家庭成員等特殊困難人員)或已就業(經與社保數據、工商登記對比,當前處于就業狀態的)的人員,不能報名。
堅持三年到期退出制度,除大齡殘疾就業困難人員、零就業家庭成員等特殊困難人員,按規定程序可連續簽約2次外,其他人員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。
以上各類就業困難人員須提前到本人戶籍所在地(鄉)鎮、社區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。
注:崗位設置根據報名情況進行調整,確保完成招用計劃。
三、報名時間及地點
報名時間:2025年7月15日至17日
報名地點:隰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
報名咨詢電話:0357--6733146
四、報名方法
采取現場報名的辦法,由隰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負責報名接收和資格審核工作。
1、崗位一報考人員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:
(1)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2份;
(2)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;
(3)普通高校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、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;
(4)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;
(5)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:①城鎮登記失業一年以上高校畢業生:提交社區或村委失業一年以上有關證明(簽字并加蓋公章)3份;②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業高校畢業生:提交記載本人家庭《低保證》原件和復印件;③農村脫貧勞動力家庭失業高校畢業生:防止返貧監測系統中脫貧家庭頁截圖(蓋隰縣農業農村局公章);④農村脫貧勞動力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殘疾高校畢業生:提交記載有本人姓名的《殘疾證》原件和復印件;
(6)《隰縣2025年公益性崗位招用報名登記表》(見附件1)3份;
(7)《隰縣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情況表》(見附件2)3份;
(8)近期一寸紅底免冠照片4張;
以上提供的證件及復印件均為現場查看原件、核對留存復印件。
2、崗位二報考人員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:
(1)本人身份證、戶口簿及民政、殘聯、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2份,近期一寸紅底免冠照片4張;
(2)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;
(3)《隰縣2025年公益性崗位招用報名登記表》(見附件1)3份;
(4)《隰縣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情況表》(見附件2)3份;
上述材料備齊后,攜原件及復印件進行現場報名。
五、招用程序
1、資格審核
報名結束后,由隰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統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,證件(證明)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,影響資格審核的,取消該報名人員報名資格。
2、考試時間及地點
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,準考證領取時間將通過“隰縣就業”微信官方公眾號另行通知,屆時需本人憑身份證到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領取,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。
3、考試
資格審核合格人員方可參加考試。考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,總分為100分,最低合格線60分,時間120分鐘。
4、成績公布
考生成績將于考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“隰縣就業”微信官方公眾號進行公布,按照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擬招用人員。
5、體檢
體檢由隰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統一組織,在指定醫療機構進行,體檢費由考生自理。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招用對象,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招用資格。
因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而形成的崗位空缺,按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。
6、公示
經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招用人選,在隰縣人民政府網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。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,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,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。公示發現問題經查屬實的,取消擬招用人員招用資格。
7、招用與待遇標準
公示期滿,由隰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統一派遣到用人單位,由用人單位按照《山西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》(晉人社發〔2019〕59號)規定,與招用人員簽訂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,三年到期后退出。
對招用的公益性崗位人員,依據相關規定從就業專項資金中按照山西省三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(2025年執行標準1950元)撥付崗位補貼,繳納基本養老保險、基本醫療保險(生育保險)、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費單位應繳部分,個人應繳部分從崗位補貼中代扣。
8、崗前培訓
由隰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和用人單位組織好崗前培訓工作。
9、人員管理
用人單位負責公益性崗位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,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考核辦法,確定公益性崗位人員工作職責,實行考勤制度,每月20日前向縣人社局報告公益性崗位人員考勤、上崗工作等情況。公益崗人員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,可以解除合同;用人單位與公益性崗位人員解除勞動合同的,在一個月之內,函告縣人社局相關科室。
七、注意事項
1、考生注意招用報名時間,在報名前做好報名時所需就業困難認定相關資料。(注:①社區居委會(村委會)對申請人的申報材料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,經調查核實符合條件的,在社區(行政村)進行公示,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,公示內容包括:申請人姓名、性別、年齡、申請認定類別、公示時限、社區居委會(村委會)經辦人及聯系電話。經公示無異議的,在《認定情況表》上簽署意見,并將相關申請材料報街道(鄉鎮)公共就業服務機構;②街道(鄉鎮)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收到材料后,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。符合條件的,在《認定情況表》、《申請認定就業困難人員承諾書》上簽署意見后上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。)
2、本次招用的各類信息均在“隰縣就業”微信官方公眾號進行發布,不再另行通知。請報名考生密切關注公眾號并保持聯系方式暢通,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時獲取招用信息的,后果考生自負。
3、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,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。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覺,切勿上當受騙。
咨詢電話:0357-67331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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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3、2025年度隰縣開發公益性崗位報考人員誠信承諾.docx
??????4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范圍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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